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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青马学员学习《共产党宣言》

编辑: 冯亚东   发布日期: 2017-05-09   来源:法学院

5月5日下午,法学院青马工程“理论学习之我行”在2D108举行第二期专题讲座,马克思主义学院陈永杰副教授应邀为学员们做题为“如何看待《共产党宣言》”的辅导报告。

陈老师首先带领学员们回顾马克思的生平与经历,进而分析这位在全世界都富有声望且备受争议的伟人所做出的理论贡献与历史贡献。陈老师引用了恩格斯对马克思的评价——“马克思可能有过很多敌人,但未必有过一个‘私敌’”,认为马克思选择了为全人类而工作这一伟大而艰难的志业,就决定了他获得的不会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陈老师对马克思其人其事的分析,带给学员的不仅仅是其生平经历的饾饤了解,更是一种“贤者识其大也”的方法论,以及对“认识能力的边界”的哲学思考。

陈老师指出,《共产党宣言》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特定产物,这一点在1883年德文版的序言中就说的非常清楚,“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因此,《共产党宣言》所揭示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及社会发展规律,从来都是随时随地、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的,这也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始终的方法论——实事求是。

最后,陈老师就“到底什么样的人可以入党”这一问题作了解答。他认为,这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在《共产党宣言中》一样可以找到答案,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就意味着每一个有志于入党的人,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不能把别人作为发展自己的条件,而这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基础性意义。

陈老师的辅导报告,重在哲学思维与认知方法的引导,让学员们懂得了“你的认识并非当然为事件本身,而是一种更加严密,严谨的逻辑认知思维”,让学员们自觉思考“实事求是”、“知行合一”的现实行为价值,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自我修养与自我提高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陈永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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