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法学院2014级研究生党支部全体党员在法学院A316召开了以“优秀党员应具备哪些素质”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谢卫忠、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杰、法学院副院长雷玉德、法学院副院长副书记方俊出席了本次活动。
本次组织生活会以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展开。首先,参与讨论的十名党员分别从给出的十四个关于党员应具备的素质中,选出自己认为最重要的四个素质与一个相对不重要的素质,并充分阐述理由。在个人陈述环节,研究生党员们有理有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有的同学还讲说理与实例相结合,力图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成理。在所有关键词中,绝大多数党员认为“党性坚定”、“良好作风”、“遵守党纪”、“学风端正”、“服务群众”、“务实工作”等是党员应该具备的最重要的素质,认为“淡泊名利”、“创新精神”是相对不重要的党员基本素质;在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研究生党员们畅所欲言激烈辩论,最终就党员最应具备的素质和相对不重要的素质达成共识,并推荐了一名党员代表作总结陈词。大家认为,“党性坚定”、“良好作风”、“创新精神”、“注重实践”是学生党员最应该具备的四个素质,“淡泊名利”则是相对不重要的一个素质。
最后,校研究生院副院长谢卫忠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方俊对此次无领导小组讨论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点评。谢老师指出,探讨“优秀党员应当具备哪些素养”具有重要的意义。党性是立德立身立言的基石,三大作风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创新是一个民族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研究生党员作为学生党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政治理论修养,深入基层,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力争做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方老师则谈到,列出的十四个党员素质都非常重要,每一名学生党员都应该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时学习工作中主动亮党员身份,务实工作,服务群众,作为研究生党员也要注重创新精神的培养。同时,他也指出,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大家有些经验不足,比如对相同、相似选项的分类归纳不够,导致部分选项存在交叉重复的情况等等。
党员素质的培养一直是法学院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次法学院在研究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引入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引导研究生党员深入探究优秀党员应当具备的素养,有利于让研究生党员自觉树立模范意识,铭记党员身份,时刻责任以行,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素质党员。(文图:多婧)